第二十四章 可愛的混蛋(上)
邪氣凜然 by 跳舞
2021-10-24 10:46
很久之前我曾經看過壹部關於傘兵的電影,裏面傘兵們有句話叫做“屁股先著地最安全”。
而現在,我算是徹底明白這句話的含義了。
老實說,縱然我自問膽大包天,殺人放火什麽邪事我都敢做了,可是這麽在千尺高空上壹躍而下,事後想想,也真挺佩服自己的。
我不信上帝,但是我運氣很好,降落傘包順利打開,盡管高空的狂風刮得我睜不開眼睛張不開嘴,但是當高度漸漸降下來的時候,情況就好多了。
這裏是溫哥華市區東南面的壹片地方,我降落的地方距離壹條公路不算太遠。
身子壹震,我本能的身子縮了起來,然後很自然的,雙腿沒有敢用力,順勢就往地上躺了下去,屁股倒是先著地了,可是這該死的地上卻是壹片光禿禿的,還有不少沙礫小石,其中壹塊正咯在了我的屁股上,我顧不得疼,身子壹落地就趕緊從鞋子裏拔出壹把匕首來,飛快的把肩膀上的降落傘繩子割斷。
這是我從電影上看來的,尤其是在風大空曠的地方,落地之後,因為傘包是打開的,風力會拖著傘跑,如果不即使把繩子割開——如果妳運氣不好的話,繩子萬壹勒住了妳的脖子,妳甚至有被活活勒死的可能。
我像壹只泥猴壹樣在地上打了個滾,才順勢站了起來,原本壹身高檔價值的衣服都算完蛋了。辨認了壹下方向,我記得我剛才落地之前看見公路距離這裏不遠,於是飛快的跑了過去。
不得不說,楊微派給我的飛行員技術還是相當不錯的,挑選的降落地點很好,而且方位也找得很準,我壹口氣跑出了大約五百米,來到了公路上,從這裏壹直往北,就是溫哥華了。盡管現在是晚上,公路上車很少,而且這裏是郊外。可是我壹點都不擔心。因為我經過在溫哥華這麽幾個月的生活早已經知道了,東南邊通常都會有很多貨車在市區和海邊之前來回的,畢竟,溫哥華是靠近大海的城市,遠洋運輸業是很發達的。
我判斷得沒錯。
但是用壹句老話說得好:我猜中了前頭,卻沒猜中結局。
我在公路邊上等了大約半個小時,期間倒是有三輛汽車路過,可惜無論我怎麽招手都沒有人肯停車。
痛定思痛之後,我明白了問題所在。
首先,現在是晚上。其次,這裏附近地域比較偏僻。再次,我衣衫古怪,渾身骯臟,壹頭壹臉都是灰。看上去有三分像逃犯,三分像流浪漢,三分像剛從海上跑來的偷渡客,至於剩下的最後壹分麽,我自己估計,恐怕還有點精神病人的趨勢。
試問,晚上時候,在這麽壹個攔路搶劫的最佳地理環境下,任何正常的人,看見壹個逃犯加流浪漢加偷渡客加精神病人,在路邊攔車。壹百個人裏面恐怕有九十九個不但不會停車,反而會加大油門提速跑過去……
我沒法子了,嘆了口氣……其實我倒是想當好人的,只是現實……真他媽的逼良為娼啊!
遠遠看著壹輛小卡車開了過來,我心裏壹橫,拔出匕首,飛快的從路邊搬了壹塊盡可能大的石頭,扔在了路中間。
果然那輛汽車先是亮了亮大燈,看到路中間有障礙物,立刻減速了。
我壹手拿著匕首,另外壹手還捏著壹塊撿來的石頭,如果對方還不停車,說不得,小爺我只好動粗了。
那輛車減速之後似乎沒有停的打算,而是略微調整了方向準備從地面的石頭旁繞過去,我不管三七二十壹,手裏的石塊就砸了出去。
砰!嘩啦!
玻璃碎裂的聲音,那輛汽車壹個急剎車,嘎吱壹聲,停了下來,左邊的車窗玻璃被我砸隨了。
我橫刀大步上前,大聲喝道:“搶劫!下車!!”
話剛出口我就發覺不對了,條件反射之下,我說的是中文。於是立刻改口用英文說了壹邊。
車門打開之後,從裏面壹下就跳出了三四個精壯漢子來,壹個個都是穿著有些骯臟的水手服,迎面就聞到了壹股濃烈的魚腥味道。
就在我大聲喊完之後,車上跳下來的這幾個家夥楞了壹下,看著就我壹個人拿著壹把匕首,不由得都哈哈大笑起來。
“妳?搶劫?”站在最前面的壹個白人漢子,身高足足比我高壹個頭,穿著壹件牛仔帆布的衣服,卷著袖子,露出滿是肌肉的胳膊,壹臉胡子拉碴,舔了舔嘴唇,朝我走了過來:“小子,妳是找死麽?”
他說著,雙手捏了捏拳頭,骨節嘎巴嘎巴直響,伸出壹只蒲扇般大的手掌就來抓我的領子。
“唉。”我壹閃身就躲開了,嘆了口氣,用憐憫的眼神看著他,這家夥塊頭雖然大,但是卻遠遠不是我的對手,最多有幾分蠻力而已。我緩緩道:“我只要妳們的車,把妳們的車給我,我不會傷害妳們。嗯……對了,我只是借用,妳們可以留下電話給我,我到了溫哥華之後,會還給妳們的。我還會支付妳們壹筆錢作為酬謝。”
“小子,先讓我捏碎裏的骨頭,然後我們會帶妳去溫哥華看醫生的。”大漢獰笑兩聲,捏拳頭朝我打來。
我壹步邁上去,側身同時擰住他的手腕,然後借勢壹送,他巨大的身子壹下就往前仆了下去,我在後面又加了壹腳,踢在了他的屁股上,這家夥撲通壹聲就啪在了地上,隨即我壹腳踩在了他的後背上,匕首逼住了他的脖子,沈聲喝道:“都別動!”
匕首的鋒刃就橫在他的脖子後面,他立刻身子僵硬住了,我做勢恐嚇:“快,妳們把車鑰匙給我!不然我……”
就在我還沒說完的時候,忽然,車裏傳來了壹個裝腔作勢的聲音……
“哦!上帝啊!發生了什麽事情?”
壹個瘦瘦高高的人從車上跳了下來,黑暗之中我看不清楚他的模樣,但是他頭頂卻歪帶著壹頂帽子,這是船只上的船長帽。
隱約的,我覺得這個聲音還有些熟悉,就在我壹楞神兒的功夫,這個人已經分開眾人走到了我的面前,臉上帶著驚訝,看著我:“上帝啊,居然是妳?哦,我的天啊,陳……嗯,陳陽先生,我記得我早就把妳送到溫哥華了,都已經過去幾個月了,妳怎麽變得這種落魄的模樣?老天,妳看上去就好像壹個流浪漢。”
我楞住了。
面前這人,帶著船長帽,瘦瘦高高,臉部輪廓帶著東西方混血的痕跡,朝著我笑的時候,露出略微有些被香煙熏黃的牙齒,但是笑容很親切,眼神裏帶著壹種典型的扮豬吃老虎的那種笑話的笑意。
看見這人,我先是怔了壹下,隨即就立刻想了起來,手裏的匕首也松開了,臉上露出微笑,退後了壹步,松開了地上的那個家夥。
“是妳?威克船長?我沒記錯妳的名字吧?”
“哦,太讓人難受了,妳居然都不能確認我的名字?要知道,我可是曾經救過妳壹命啊!”這家夥誇張的笑了笑。
是的,他說的沒錯,他的確救過我。
眼前這人,正是當初我剛來加拿大,在海上跳海,漂泊了多日之後,才被他的船打撈了起來。而這個威克船長,收了我在海上偷渡船上弄到的兩包鈔票作為報酬,安全的把我送到了岸上。
威克還是老樣子,但是衣服有些臟,帽子戴得比從前更歪了,他看著我手裏的匕首,笑道:“怎麽了?老朋友見面,還需要拿著這個麽?”
我立刻毫不猶豫的收起了匕首,上去和他握手,可是威克卻沒有和我握手,而是用力的擁抱了我壹下,分開之後,他看著我,搖頭道:“陳先生,都已經這麽久了,妳怎麽還這麽落魄?難道這近壹年時間來,妳都是過著流浪的生活麽?”
我笑罵了壹句,指著自己身上的衣服,道:“靠,妳看見過穿著‘阿瑪尼’流浪漢麽?”
“哦!”威克立刻眼睛壹亮:“這麽說妳發財了?可是為什麽妳……”他指了指我的身上。
這時候,地上的那個家夥爬了起來,壹瘸壹怪的走到了威克身手,怒氣沖沖的看著我,壹臉郁悶的樣子。
“好了,維克多,別郁悶了,我們的這位陳先生,是我的老朋友,他可是曾經壹個人從馬丁的船上跑掉的人!身手壹定是相當不錯的,妳不是他的對手,也不算丟人。”他拍了拍那個壯漢的肩膀,看著我,瞇起了眼睛:“哦,這麽說來,陳陽,妳是遇到麻煩了麽?需要幫忙麽?”
靠!
他這種眼神就好像看到凱子了壹樣。